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狮城前交长易华仁认5贪污罪状 控方要求判监半年!

易华仁今早现身新加坡法庭,神情淡定。—照片:路透社

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出现重大转折!

易华仁今天(24日)在庭上突然转态放弃抗辩、招认罪名,控方决定让被告在五项控状定罪,并要求法官判监6至7个月;至于剩余的30项控状,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。

易华仁贪污案今早10时续审,现年62岁的他在被告栏时突然认罪,背负5项罪名。

控方认为,易华仁的五项控状当中,法庭应谕令将三项控状的刑罚分开执行,当中包括两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控状,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控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易华仁面对四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,即指他以公务员身份索取贵重礼物和好处;另一项控状则是妨碍司法公正。

一旦接收贵重礼物罪名成立,他将被监最多两年、或罚款、或两者兼施;至于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判刑更严重,最多坐牢7年、或罚款、或两者兼施。

易华仁今年1月首次面控后就表明,会对所有罪状提出抗辩,他也会尽快公开所有证据。

他也先后在5月和7月的庭审中维持抗辩立场,今天却峰回路转俯首认罪,让各界震惊不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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